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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以及《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1號)、《廣東省建設廳關于實施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行政許可的公告》(粵建公告〔2009〕18號)規定,現將經我局審查不予行政許可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核準(延期)名單予以公布(見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不予行政許可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核準(延期)名單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7月9日
附件:
不予行政許可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核準(延期)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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