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省行政許可事項標準 (事項編碼:00699786801004720013440500)
市管河道采砂許可辦事指南
市水務局?????2018-07-16發布 ????2017-02-10實施
一、受理范圍
1.企業、個人。
2.申請人滿足以下全部條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許可申請:
(1)范圍條件:
省管河道韓江汕頭河段河道采砂許可。
(2)技術條件:
通過招標等公平競爭方式依法確定的韓江汕頭河段采砂中標人按要求準備好相關材料并提出申請
1)有經營河砂業務的營業執照;
2)有符合規定的采砂作業方式和作業工具;
3)沒有違法采砂記錄;
4)用船舶采砂的,船舶證書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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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設立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三、實施機關
本行政許可辦理機關為市水務局,分為一級,分別為地市級。
1.權責劃分(市):
本行政許可辦理機關為汕頭市水務局。
四、許可條件
1.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予以批準:
1)河道采砂通過公開招標等公平競爭方式確定河砂開采權;
2)有經營河砂業務的營業執照; ?
3)用船舶采砂的,船舶證書齊全; ?
4)沒有違法采砂記錄; ?
5)有符合規定的采砂作業方式和作業工具。
五、申請材料
1.申請材料形式分為紙質材料和電子材料,其加蓋的公章須與申請人名稱完全一致;
2.紙質申請材料采用A4紙,統一在紙張左側裝訂,復印件均應加蓋申請人公章;圖紙遵照相關要求;
3.電子申請材料采用pdf/jpg/doc格式;文件應原件彩色掃描,內容清晰、完整,以單個文件命名,文件名稱應與申請材料名稱一致;
4.對可以使用電子章的申請材料,應確保該文檔完全加密,無法進行其它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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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稱 |
要求 |
原件 份數(份/套) |
復印件 份數(份/套) |
紙質/電子版 |
河道采砂申請書 |
原件,內容真實、有效,同時提供紙質材料和電子版。 |
6 |
0 |
紙質/電子化 |
河砂開采中標確認書 |
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公章,須交驗原件,并附上中標款繳交憑證。 |
0 |
1 |
紙質 |
河砂開采權合同書 |
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公章,須交驗原件。 |
0 |
1 |
紙質 |
采砂船船舶登記證書 |
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公章,須交驗原件。 |
0 |
1 |
紙質 |
采砂船船舶檢驗證書 |
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公章,須交驗原件。 |
0 |
1 |
紙質 |
標明經緯度坐標或岸線距離的采砂申請范圍平面圖 |
原件。 |
1 |
0 |
紙質 |
經營河砂業務營業執照及證明材料 |
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公章,須交驗原件。 |
0 |
1 |
紙質 |
法人代表身份證 |
通過窗口提交,需提交本人簽名的身份證復印件,并出示原件核對。 |
0 |
1 |
紙質 |
六、辦理時限
受理時限:3工作日。自接到申請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
法定辦理時限:20工作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外,行政機關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二十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承諾辦理時限:1工作日。符合審批條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七、許可收費
不收費
八、許可流程
窗口辦理流程:
本事項窗口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
申請人向市水務局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員對申請材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查,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書面不予受理。 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
3.審查配合
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1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作出許可決定,并向申請人頒發決定文書。對審批不通過的,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并說明不予許可的理由。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補正的3工作日內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4.獲取辦理結果
自作出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照法定或者約定的方式,將審批決定、證件送達申請人。
5.監督檢查配合
依據《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汕頭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將采取實地檢查等方式對被許可人進行監督檢查。
6.辦理流程圖
本行政許可的窗口辦理流程見圖1
網上辦理流程:
本事項網上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
申請人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www.gdzwfw.gov.cn/)提出申請,上傳電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員對材料進行預審,在3個工作日之內提出預審意見,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預受理出具電子版《預受理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預受理后,申請人按約定方式自行或郵寄向市水務局提交紙質材料,接件受理人員當場與網上電子材料審核無誤后予以正式受理,并出具《申請受理通知書》。
3.審查配合
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1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作出許可決定,并向申請人頒發決定文書。對審批不通過的,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并說明不予許可的理由。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補正的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4.獲取辦理結果
自作出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照法定或者約定的方式,將審批決定、證件送達申請人。
5.監督檢查配合
依據《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汕頭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將采取實地檢查等方式對被許可人進行監督檢查。
6.辦理流程圖
本行政許可的網上辦理流程見圖2
九、窗口辦理地址
1、窗口名稱:汕頭市水務局
窗口地址:汕頭市中山路189號
窗口電話:0754-88531779
2、窗口名稱:汕頭市行政服務中心
窗口地址:汕頭市龍湖區長平路8號財政大樓市行政服務中心
窗口電話:0754-88489828
十、咨詢、投訴、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1.申請人可通過電話、網上、窗口等方式進行咨詢和許可進程查詢。咨詢和查詢的相關信息見網址:http://www.gdzwfw.gov.cn/,可電話查詢(0754-88489898)或窗口查詢。
2.申請人可通過電話、網上、窗口等方式進行投訴。相關信息見網址:http://12345.shantou.gov.cn,可電話投訴(0754-12345)或窗口投訴。
3.申請人對本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結果有異議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復議:部門名稱:汕頭市人民政府復議委員會辦公室;地址:汕頭市躍進路28號市政府大樓11樓;電話:0754-88988252;網址:http://www.takwed.com/sfzj/。
行政訴訟:部門名稱:汕頭市具有管轄權的法院;地址:汕頭市金平區金環路18號;電話:0754-88550571;網址:http://www.stjp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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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市管河道采砂許可窗口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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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市管河道采砂許可網上辦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