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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社保局組織開展納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待遇保障核查工作
為規范養老保險省級統籌退休人員待遇發放工作,確保納入省級統籌保障人員符合領取待遇條件,近日,市社保局成立專項核查領導小組,從市局相關科室和分局各抽調業務骨干組成專項檢查小組,在全系統開展交叉核查。
此次核查范圍為2017年1月至2019年2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經核查,該批次的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的審核把關均有嚴格按照粵人社規《關于印發〈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認定的辦法〉的通知》(〔2019〕1號)精神,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認定條件,可納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待遇保障。
實行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是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有利于更好地發揮基金的互助共濟功能,增強基金的保障能力。開展企業退休人員納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待遇保障核查工作是貫徹落實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施方案的重要工作,是加強基金風險防控,規范養老保險待遇、切實加強省級統籌經辦管理服務的重要舉措。
接下來,我局將定期組織各級經辦機構開展本市企業退休人員納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待遇保障自查工作,扎實推進各項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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