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汕頭市潮南區人民政府批準,汕頭市自然資源局潮南分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3(幅)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宗地1
宗地編號 | YR-A-0401-5 | 宗地面積 | 9333.3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汕頭潮南紡織印染 環保綜合處理中心 |
出讓年限 | 50年 | 容積率 | >1.0、≤3.5 | 建筑密度(%) | ≥30% |
綠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30米 |
主要用途: |
工業用地 |
明細用途: |
用途名稱 | 面積 |
工業用地 | 9333.30平方米 |
投資強度 | 4500萬元/公頃 | 保證金 | 380萬元 | 估價報告備案號 | 4429220BA0018|4418020BA0125 |
現狀土地條件 | 凈地 |
起始價 | 780萬元 | 加價幅度 | 10萬元 |
掛牌開始時間 | 2020年6月15日9時 | 掛牌截止時間 | 2020年6月30日9時 |
備注 | 1、本次掛牌出讓采用網上掛牌出讓方式,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投建的工業項目產業類型應為“化學試劑和助劑制造”(只限于鼓勵類的染料產品和生產工藝),作為紡織印染產業化學試劑和助劑制造產業的建設用地,產品必須符合發改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鼓勵類產品要求。 2、用地位置:汕頭市潮南區紡織印染環保綜合處理中心YR-A-0401-5地塊。 3、用地性質:二類工業用地(M2)。 4、總用地面積:10128.00平方米(15.19畝),其中:實用地面積9333.30平方米(14畝)、道路面積662.23平方米(0.99畝)、防護綠地面積132.47平方米(0.2畝)。 5、規劃設計主要技術指標:容積率>1.0,≤3.5;建筑密度≥30%;綠地率≤20%;建筑高度≤30米。容積率上限為彈性控制,可結合實際需要通過編制建筑設計方案,經批準適當放寬。 6、地塊內可建設的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等非生產性用房的用地面積不得超過地塊實用地面積的7%,計容建筑面積不得超過地塊計容總建筑面積的20%。 7、地下空間作為停車和其他配套設施用房。 8、建筑間距、建筑退縮用地和道路綠帶紅線等技術要求按《汕頭經濟特區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 9、倡導人車分流的交通組織方式,機動車主出入口可安排在地塊的西側,與城市道路間應設置緩沖段及相關安全標志。 10、地塊室外高程不得高于機動車主出入口處規劃道路中心線高程1.0米。 11、建筑外立面主色調采用白、灰、黑色系,建筑設計方案報批時應附效果圖。 12、圍欄應采用通透式圍墻或綠籬,高度不得超過2米,通透式圍墻通透比例應大于60%且退規劃道路綠化帶紅線1米以上。 13、各類管線的接出(入)口根據《汕頭潮南紡織印染環保綜合處理中心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修編)》及相關部門的意見予以確定,接出(入)口原則安排在用地內側。 14、規劃設計應滿足消防、安全、環保等要求。 15、未涉及問題,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執行。 16、出讓地塊具體四至范圍詳見《宗地出讓紅線圖》,按實用地面積出讓。 |
宗地2
宗地編號 | YR-A-0401-6 | 宗地面積 | 8611.7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汕頭潮南紡織印染環保綜合處理中心 |
出讓年限 | 50年 | 容積率 | >1.0、≤3.5 | 建筑密度(%) | ≥30% |
綠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30米 |
主要用途: |
工業用地 |
明細用途: |
用途名稱 | 面積 |
工業用地 | 8611.78平方米 |
投資強度 | 4500萬元/公頃 | 保證金 | 350萬元 | 估價報告備案號 | 4429220BA0019|4418020BA0123 |
現狀土地條件 | 凈地 |
起始價 | 720萬元 | 加價幅度 | 10萬元 |
掛牌開始時間 | 2020年6月15日9時 | 掛牌截止時間 | 2020年6月30日11時 |
備注 | 1、本次掛牌出讓采用網上掛牌出讓方式,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投建的工業項目產業類型應為“化學試劑和助劑制造”(只限于鼓勵類的染料產品和生產工藝),作為紡織印染產業化學試劑和助劑制造產業的建設用地,產品必須符合發改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鼓勵類產品要求。 2、用地位置:汕頭市潮南區紡織印染環保綜合處理中心YR-A-0401-6地塊。 3、用地性質:二類工業用地(M2)。 4、總用地面積:9394.23平方米(14.09畝),其中:實用地面積8611.78平方米(12.92畝)、道路面積651.74平方米(0.98畝)、防護綠地面積130.71平方米(0.19畝)。 5、規劃設計主要技術指標:容積率>1.0,≤3.5;建筑密度≥30%;綠地率≤20%;建筑高度≤30米。容積率上限為彈性控制,可結合實際需要通過編制建筑設計方案,經批準適當放寬。 6、地塊內可建設的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等非生產性用房的用地面積不得超過地塊實用地面積的7%,計容建筑面積不得超過地塊計容總建筑面積的20%。 7、地下空間作為停車和其他配套設施用房。 8、建筑間距、建筑退縮用地和道路綠帶紅線等技術要求按《汕頭經濟特區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 9、倡導人車分流的交通組織方式,機動車主出入口可安排在地塊的西側,與城市道路間應設置緩沖段及相關安全標志。 10、地塊室外高程不得高于機動車主出入口處規劃道路中心線高程1.0米。 11、建筑外立面主色調采用白、灰、黑色系,建筑設計方案報批時應附效果圖。 12、圍欄應采用通透式圍墻或綠籬,高度不得超過2米,通透式圍墻通透比例應大于60%且退規劃道路綠化帶紅線1米以上。 13、各類管線的接出(入)口根據《汕頭潮南紡織印染環保綜合處理中心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修編)》及相關部門的意見予以確定,接出(入)口原則安排在用地內側。 14、規劃設計應滿足消防、安全、環保等要求。 15、未涉及問題,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執行。 16、出讓地塊具體四至范圍詳見《宗地出讓紅線圖》,按實用地面積出讓。 |
宗地3
宗地編號 | YR-A-0401-7 | 宗地面積 | 17762.7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汕頭潮南紡織印染 環保綜合處理中心 |
出讓年限 | 50年 | 容積率 | >1.0、≤3.5 | 建筑密度(%) | ≥30% |
綠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30米 |
主要用途: |
工業用地 |
明細用途: |
用途名稱 | 面積 |
工業用地 | 17762.79平方米 |
投資強度 | 4500萬元/公頃 | 保證金 | 740萬元 | 估價報告備案號 | 4429220BA0020|4418020BA0124 |
現狀土地條件 | 凈地 |
起始價 | 1490萬元 | 加價幅度 | 15萬元 |
掛牌開始時間 | 2020年6月15日9時 | 掛牌截止時間 | 2020年6月30日15時 |
備注 | 1、本次掛牌出讓采用網上掛牌出讓方式,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投建的工業項目產業類型應為“化學試劑和助劑制造”(只限于鼓勵類的染料產品和生產工藝),作為紡織印染產業化學試劑和助劑制造產業的建設用地,產品必須符合發改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鼓勵類產品要求。 2、用地位置:汕頭市潮南區紡織印染環保綜合處理中心YR-A-0401-7地塊。 3、用地性質:二類工業用地(M2)。 4、總用地面積:19136.79平方米(28.7畝),其中:實用地面積17762.79平方米(26.64畝)、防護綠地面積1374.00平方米(2.06畝)。 5、規劃設計主要技術指標:容積率>1.0,≤3.5;建筑密度≥30%;綠地率≤20%;建筑高度≤30米。容積率上限為彈性控制,可結合實際需要通過編制建筑設計方案,經批準適當放寬。 6、地塊內可建設的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等非生產性用房的用地面積不得超過地塊實用地面積的7%,計容建筑面積不得超過地塊計容總建筑面積的20%。 7、地下空間作為停車和其他配套設施用房。 8、建筑間距、建筑退縮用地和道路綠帶紅線等技術要求按《汕頭經濟特區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 9、倡導人車分流的交通組織方式,機動車主出入口可安排在地塊的東側,與城市道路間應設置緩沖段及相關安全標志。 10、地塊室外高程不得高于機動車主出入口處規劃道路中心線高程1.0米。 11、建筑外立面主色調采用白、灰、黑色系,建筑設計方案報批時應附效果圖。 12、圍欄應采用通透式圍墻或綠籬,高度不得超過2米,通透式圍墻通透比例應大于60%且退規劃道路綠化帶紅線1米以上。 13、各類管線的接出(入)口根據《汕頭潮南紡織印染環保綜合處理中心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修編)》及相關部門的意見予以確定,接出(入)口原則安排在用地內側。 14、規劃設計應滿足消防、安全、環保等要求。 15、未涉及問題,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執行。 16、出讓地塊具體四至范圍詳見《宗地出讓紅線圖》,按實用地面積出讓。 |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一)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競買申請人,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準入和外匯管理的規定。
(二)本次網上掛牌出讓各地塊,競買申請人為潮南轄區外的企業競得土地后,必須在汕頭市潮南區內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并在潮南區辦理稅務登記,但競得人住所已在潮南轄區內并在潮南區辦理稅務登記的除外。
(三)本次網上掛牌出讓各地塊的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投建的工業項目產業類型應為“化學試劑和助劑制造”(只限于鼓勵類的染料產品和生產工藝)。競買申請人必須為“化學試劑和助劑制造”的企業(提交競買申請資料中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須載有化學試劑和助劑制造生產、加工的經營內容)。
(四)本次網上掛牌出讓各地塊的競買申請人擬在競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應在競買申請前登錄“廣東省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服務系統”申請取得《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告知書》,同時應向網上交易系統提交擬成立新公司的企業名稱。若競得,應提交新公司擬成立時間的聲明書,聲明書應包括:股東組成、成立期限、出資比例(競買申請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等內容。
(五)本次網上掛牌出讓各地塊的競買申請人競得土地后,應與潮南區紡織印染環保綜合處理中心管理辦公室簽訂項目發展監管協議;競買申請人應當詳細閱讀項目發展監管協議的全部內容,并且無異議。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29日到汕頭市政府門戶網站<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專欄(http://www.takwed.com/ggzyjy/),在“資料下載”欄點擊“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客戶端軟件下載”進入汕頭市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瀏覽、下載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五、申請人可于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9日到汕頭市政府門戶網站<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專欄(http://www.takwed.com/ggzyjy/),在“資料下載”欄點擊“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客戶端軟件下載”進入汕頭市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向我局提交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29日15時。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由汕頭市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在2020年6月29日16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汕頭市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進行。地塊掛牌時間為:
(一)宗地編號YR-A-0401-5地塊掛牌時間2020年6月15日9時整至2020年6月30日9時整。
(二)宗地編號YR-A-0401-6地塊掛牌時間2020年6月15日9時整至2020年6月30日11時整;
(三)宗地編號YR-A-0401-7地塊掛牌時間2020年6月15日9時整至2020年6月30日15時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本次網上掛牌出讓各地塊采用網上掛牌出讓,若轉入現場競價,采用網上限時競價方式。
(二)本次網上掛牌出讓各地塊不設底價。
(三)本次網上掛牌出讓各地塊在《中國土地市場網站http://www.landchina.com》、《廣東省土地市場網站http://www.landgd.com》、《汕頭市政府門戶網站<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專欄(http://www.takwed.com/ggzyjy/)》、《潮南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cn.shantou.gov.cn/)》、《潮南區政府門戶網站<汕頭市自然資源局潮南分局信息公開>欄目(http://cn.shantou.gov.cn/stcnzrzyj/gkmlpt/index)》和《汕頭日報》進行公告。
(四)本次網上掛牌出讓各地塊競買申請人必須先向廣東數字證書認證中心有限公司(受理點地址:汕頭市碧霞莊南區15棟201室,聯系電話:0754-88860029、88860039,聯系人:陳小姐)申請辦理CA數字證書,并向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汕頭市龍湖區黃河路37號泰安御景江南花園1棟3樓-4樓)辦理CA數字證書激活手續后,方可安全登錄網上交易系統進行提交競買申請等操作,競買申請人若因故遺失數字證書、遺忘或者自行泄露密碼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行承擔。
(五)本次網上掛牌出讓各地塊的競買保證金繳交方式詳見《汕頭市國土資源局建設用地使用權與礦業權網上交易規則》和《國土資源網上交易操作指南》。
(六)為了進一步推動印染中心建設進程,加快潮南區印染企業搬遷進園步伐,本次出讓各宗地塊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作為紡織印染產業化學試劑和助劑制造產業的建設用地,產品必須符合發改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鼓勵類產品要求。
(七)本次網上掛牌出讓各地塊成交后,投產的工業項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和有關產業政策,用地項目必須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污染物排放必須符合有關排放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必須控制在環保部門核定的排放總量控制目標內;本次出讓土地范圍內不得建設供熱鍋爐。
(八)本次網上掛牌出讓各地塊成交后,競得人應嚴格按城鄉規劃等有關要求進行建設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更改規劃和建設條件;嚴禁在工業項目用地范圍內建設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九)本次網上掛牌出讓各地塊成交后,各宗地的投資強度必須達到每畝人民幣300萬元以上。
(十)本次網上掛牌出讓各地塊成交后,競得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法律法規按基建程序辦理施工許可等報建手續。
(十一)本次網上掛牌出讓各地塊出讓后的其他建設要求按競得人與潮南區紡織印染環保綜合處理中心管理辦公室簽訂的項目發展監管協議執行。
(十二)本次網上掛牌出讓各地塊成交后,競得人應自掛牌出讓地塊交付之日起1年內開工建設,開工后2年內竣工;開工、竣工應按規定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備案。逾期開工、竣工的,按出讓合同約定及相關政策規定處理。
八、聯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系地址:潮南區黨政綜合辦公用房附樓1棟二樓
聯系人:李先生
聯系電話:(0754)89600206
開戶單位: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行:請在汕頭市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上獲取
帳 號:請在汕頭市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上獲取
汕頭市自然資源局潮南分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