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標申請人投標合格條件: 1. 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1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以下資質: 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本項目投標之日已進入“汕頭市施工企業誠信綜合評價體系”。 1.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以下工程設計資質之一: ①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②市政行業乙級(或以上)資質 ③市政行業(道路工程)專業乙級(或以上)資質和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或以上)資質 2.根據粵建市[2015]52號文,廣東省外企業及擬派項目負責人的相關信息須錄入“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并通過數據規范檢查(已審核掛網的進粵備案信息自動轉入該登記平臺)。 3.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必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若為聯合體投標的,須為施工單位職工, 提供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且沒有在建記錄。 擬派的設計負責人必須具備市政類高級(或以上)職稱(若為聯合體投標的,須為設計單位職工, 提供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 4.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組成聯合體的單位數量不超過2家,必須以具備施工資質要求的一方作為聯合體牽頭人。 (2)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責任,聯合體協議書必須加蓋所有聯合體成員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確認。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加入其他聯合體投標,如有違反,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 (4)聯合體資質按聯合體協議約定的專業分工確定,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二、資格審查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開標后評標前由評標委員會進行資格審查。 三、擬采用評標方法:綜合評分法。 四、招標文件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可在“汕頭市人民政府門戶網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專欄”( http://www.takwed.com/ggzyjy/)下載,本項目不設投標報名、招標會和投標預備會(答疑會)、現場踏勘等環節;投標人對招標事宜的疑問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頭市人民政府門戶網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專欄”提出,招標人的答復將在“汕頭市人民政府門戶網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專欄”上公布,答疑、補遺文件在“汕頭市人民政府門戶網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專欄”下載。 五、遞交投標文件及開標會,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與擬派項目負責人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若聯合體,則只需牽頭人提供)、授權委托書(若聯合體,則只需牽頭人提供)、注冊建造師注冊證復印件加蓋公章(若聯合體,則只需牽頭人加蓋公章)、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復印件加蓋公章(若聯合體,則只需牽頭人加蓋公章)同時準時到場(委托代理人和擬派項目負責人可為同一人)。否則,招標人將拒絕其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