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5-26日,市環保局為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落實,促進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聯合市交警大隊開展機動車道路抽檢環保專項執法行動,對道路上行駛的無環保檢驗合格標志、“黃標車”違規闖限行區、排放黑煙等可視污染物的機動車及其他疑似超標的車輛進行抽檢。
檢查過程中,大部分車輛都申領了環保檢驗合格標志,但出現環保標志未按規定粘貼于車窗玻璃右上角,執法人員按規定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對環保標志過期未換發、未申領環保標志、黃標車闖限行區域等違規違法行為的,由公安交警部門進行查處,對汽車駕駛員處以罰款200元、扣3分的處罰。對現場檢測尾氣排放超標的“綠標”車輛由交警部門暫扣駕駛證并由環保部門出具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車主在規定期限內維修超標車車輛,經檢測合格后,憑檢測合格報告到環保、交警部門辦理確認手續。
據了解,截止2014年6月底,我市汽車保有量約43萬輛(其中,“黃標車”48878輛,包括2005年底前注冊的營運黃標車7394輛)。機動車尾氣排放產生的污染物對環境的影響日趨嚴重,給城市和區域空氣質量帶來巨大壓力。2013年12月1日起我市在泰山路以西(不含泰山路)、金鳳―黃河路以南(不含金鳳―黃河路)、西港路以東(不含西港路)、海濱路―中山路以北(含海濱路―中山路)區域的市區各路段范圍內實施“黃標車”限行管理,并將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管理納入公安機關的執法范疇,促使高排放高污染車輛淘汰更新。
下一步,市環保、交警部門將在環保標志限行區域內推廣設立電子執法系統,對違規進入限行區域的“黃標車”實時抓拍并依法處罰。(林曼 文 陳曉弟 攝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