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汕頭將機動車尾氣排放的監管作為大氣污染的防治重點取得了良好成效,空氣質量保持良好,空氣質量優良率連年達到99%以上,各項污染指標日均值均符合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及廣東省參考平均值。
近幾年來,汕頭市機動車保有量增長迅速,新入戶車輛每月均以2000多臺的速度在增長,汽車從2006年不足15萬輛增長到2009年的22萬輛,增幅達到46.7%。目前全市機動車保有量已超過70萬輛。機動車排放污染物的大量增加,給大氣污染防治帶來越來越大的壓力,成為影響空氣質量的一大主要因素。
為加強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市政府于2007年出臺了《汕頭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去年成立了市環保局機動車污染管理科。大力推進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工作。配合廣東省環保廳對全市7家機動車排氣年檢機構共14條檢測線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5家機構進行限期a整改,確保排氣檢測符合規范。加強車用燃料的監督管理,提高車用成品油品質。規定從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區域內全面銷售“粵Ⅲ”標準車用汽油。市經貿、環保、工商、質監、物價等相關部門則按照各自職能對“粵Ⅲ”標準車用汽油銷售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加強監督管理,共同維護車用成品油市場的經營秩序。嚴格執行機動車報廢制度。對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規定標準且無法修復的在用機動車由公安部門依法將其交由有資質的報廢車回收企業強制報廢并辦理注銷登記。為強化在用機動車監管,確保達標排放,市環保局每年還會同交通部門對營運車輛停放地的車輛進行排氣抽檢,對檢測不合格的車輛進行限期整改,督促營運公司加強車輛檢測與維護管理,并加強與市交警部門聯合開展對道路行駛機動車排氣抽檢的工作,對排氣檢測不合格的機動車,由公安部門責令車主或使用者限期維修。同時推進實施機動車環保分類標志管理制度,于2009年3月開始在全市5個環保標志核發點向該市機動車核發環保分類標志,至今共發放標志19395張。
此外,汕頭市還積極推行汽車以舊換新政策,加快黃標車和老舊汽車的淘汰更新,以提高能效水平,減少環境污染。市環保局配合市經貿局、市財政局聯合開展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審核工作,鼓勵高排放在用機動車提前報廢,減少機動車污染物的排放。2009年至2010年5月期間,共報廢機動車約1150輛。
莊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