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監測情況
2020年2月,全市共監測6個在用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均為地表水水源,其中河流型4個、湖庫型2個。
(一)監測點位
地表水水源:河流型水源在水廠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處設置監測斷面,水廠在同一河流有多個取水口,在最上游100米處設置監測斷面;湖庫型水源分別在庫中心、水源取水口處各設置1個監測點位進行采樣。河流及湖庫采樣深度均為水面下0.5米處。
(二)監測項目
地表水水源監測項目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表1的基本項目(23項,化學需氧量除外)、表2的補充項目(5項)和表3的優選特定項目(33項),共61項;湖庫型水源地加測葉綠素a和透明度。
二、評價標準及方法
地表水水源根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進行評價。基本項目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方法(試行)》(環辦〔2011〕22號)進行評價,補充項目、特定項目采用單因子評價法進行評價。
三、評價結果
本月監測的6個在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均達標,水質達標率100%。6個水源地水質均達到或優于Ⅱ類標準。見附表1。
附表1 2020年2月汕頭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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