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廣東省教育廳有關學生返校工作部署,各區(縣)各學校逐項對照清單驗收把關,履行規定審批程序后,經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學生返校工作專班審核同意,決定于6月2日起,具備開園條件的幼兒園可安排大班的幼兒返園,6月8日起可安排幼兒園中、小班幼兒返園。6月2日起,特殊教育學校可安排學生分期分批返校復課。6月2日起,經教育部門或人社部門審批,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營業執照或民政部門頒發民辦非企業法人登記證書的校外培訓機構(以及經市場監管部門或民政部門直接登記營業的其他教育機構)按規定申請,經檢查驗收、審批同意后,可以開展線下培訓服務。
特此公告。
汕頭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
學生返校工作專班
202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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