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2020〕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征收土地公告辦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深入推進“三舊”改造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字〔2018〕3號)等有關規定,現就汕頭市金平區光華街道新鄉股份經濟聯合社“三舊”改造涉及集體建設用地征為國有建設用地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準機關: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批準文號:粵府土審(05)〔2020〕1號
三、批準時間:2020年1月11日
四、批準內容:同意汕頭市金平區光華街道新鄉股份經濟聯合社位于金平區新鄉小學東側片區2.4849公頃(折合37.274畝)舊村莊(“三舊”改造涉及)集體建設用地征為國有建設用地。
五、批準用途:集體建設用地征為國有建設用地用于“三舊”改造。
六、被征收土地位置:位于汕頭市金平區新鄉小學東側片區(集體轉國有報批范圍圖(2000).pdf)。
七、被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被轉用征收的土地所有權人為金平區光華街道新鄉股份經濟聯合社農民集體。被征收土地總面積2.4849公頃(折合37.274畝)。地類為集體建設用地。
八、征地補償安置:該宗土地屬“三舊”改造項目用地,被征收土地為金平區光華街道新鄉股份經濟聯合社農民集體所有的集體建設用地,涉及征地補償已由改造合作主體汕頭市聯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簽訂的“三舊”改造合作協議中明確,并經金平區人民政府同意,由合作雙方自行協商理楚。
被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建(構)筑物由金平區光華街道新鄉股份經濟聯合社負責組織清退,原臨時用地使用者和地上附著物及房屋等建(構)筑物的所有者涉及事項由該經聯社自行理楚。
該宗用地轉用征收后,金平區光華街道新鄉股份經濟聯合社實施“三舊”合作改造屆時獲得收益,應按規定和相關程序制訂分配方案,在該經聯社內部合理分配。
在本公告發布期限內,各利害關系人及相關權利人可到光華街道新鄉股份經濟聯合社反映訴求,辦理相關手續。
九、查詢及訴求反映。汕頭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受理本公告內容的查詢以及實施中存在問題的訴求反映。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收行為等有不同意見的,在本公告發布期限內,將意見以書面形式送達汕頭市自然資源局(汕頭市長平路101號,聯系電話:0754—89922531)。
十、行政復議的申請:本公告期限從2020年2月3日起至2020年3月3日止,被征收土地各利害關系人及相關權利人符合法定情形的,可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05)〔2020〕1號征地批復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汕頭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4日
關于《汕頭市人民政府關于“三舊”改造涉及集體建設用地征為國有建設用地的公告》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