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等有關規定,汕頭市發展和改革局受省發改委《定價聽證委托書》委托,于2016年12月6日上午在汕頭花園賓館會議中心組織召開了汕頭市礐石大橋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定價方案聽證會。聽證會上,各位聽證會參加人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就礐石大橋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定價方案進行了論證,提出了許多好觀點,為完善上報方案和上級價格決策提供了有益的參考。現根據有關文件要求,將聽證會參加人提出的主要意見采納情況及理由說明如下:
一、關于收費改革必要性的問題
聽證會代表普遍贊同取消車輛通行費年票制改為僅收取礐石大橋車輛通行費的改革措施。認為原年票制的實施,曾對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一定歷史作用,而隨著改革的邁進和年票制的撤銷,又是建設法治汕頭一個重要舉措,同時對我市仍在收費期限內可收費的四個路橋項目,市政府僅保留礐石大橋一個項目進行收費,大大減輕了市民出行成本,而且取消年票制后礐石大橋按次收費,能為平衡海灣、礐石大橋兩座大橋車流帶來有利影響。我們認為以上意見符合改革政策和我市實際,因此,予以采納。
二、對聽證參加人支持方案一的意見予以采納
根據發言及提交書面意見的29位聽證會參加人中,支持方案一的有14人,支持方案二的有15人,即偏多數人支持聽證方案二的意見。我們原初步采納方案二,主要考慮方案二更有利于合理分流汕頭市中心城區東西兩翼車流,緩解西區老城區廣大群眾長期反映的道路擁堵及其路面受損問題,促使礐石大橋與海灣大橋的交通及其區域整體交通的平衡,減少交通擁堵和安全隱患,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和社會生產生活秩序。但省最終主要考慮減輕社會負擔等方面的原因,而采納了方案一。
三、對盡快配套制定優惠套票的建議意見予以采納
針對部分參加人建議有關部門要盡快制定通行費套票,套票應考慮南區發展,要從優惠原則出發,要科學設計的意見。我們予以采納,市政府已批準《礐石大橋車輛通行費套票優惠方案》。
四、對增加財政對輪渡和公交投入的建議意見予以采納
針對部分參加人提出增加財政對礐石輪渡和公交汽車投入的意見,我們予以采納。此舉可增加公交專線和班次,有利往返南北兩岸市民的出行,改善交通擁堵的現狀。
五、對加強宣傳工作的建議意見予以采納
針對部分參加人提出相關部門加強宣傳力度的意見。我們予以采納,并要求有關部門做好信息公開工作,通過新聞媒體及網站加大宣傳力度,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讓廣大市民理解和支持。
六、對參加人建議取消收費的意見暫不予采納
針對個別參加人提出取消年票制后,如果政府能負擔,建議取消收費的意見。我們目前暫不予采納,原因主要是目前財政壓力較大。
汕頭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