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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統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安排,自2020年5月25日開始,市委巡察組將用2個月時間對市公安局和各區(縣)公安機關等8個單位領導班子及其黨員成員開展巡察。
為方便廣大干部群眾反映情況,現將6個市委巡察組負責巡察的單位、值班電話及郵政信箱予以公布。同時,為嚴明工作紀律,加強對巡察工作人員的監督,市委巡察辦開通巡察人員監督專用電話,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監督。附件:《十一屆市委第九輪巡察進駐一覽表》
中共汕頭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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