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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市發改函〔2019〕1118號 |
金平區發展和改革局:
你局轉報《關于汕頭市金平區私立廣廈學校開展課后服務收費問題和2019學年度收費問題的請示》(汕金發改〔2019〕26號)悉。根據《廣東省定價目錄》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學教育收費政策的通知》的規定,現就你區私立廣廈學校2019年秋季起收費問題批復如下:
一、同意該校學費(含教科書費)繼續按2018學年度的試行標準執行,即:初中每生每學期4600元,小學每生每學期4200元。學費收取遵循“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
二、同意該校住宿費繼續按2018學年度的試行標準執行,即:小學、初中統一為每生每學期1600元。
三、同意該校收取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的校內課后服務費,提供午睡服務的每生每天6元,提供午休服務的每生每天3元;提供下午放學后校內課后服務的每生每天5元。學校課后服務的截止時間按教育部門規定執行。校內課后服務堅持自愿的原則,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學校應將開展校內課后服務的具體方式、服務內容、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信息及時向學生及學生家長公示。收取的服務費用要進行專賬管理,并在每學期末公示收支情況。
四、其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及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加強日常收費行為監管,督促學校做好收費公示工作,使用規定的收費票據。
以上批復試行一年(2019學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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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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