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頭市教育局發布了《汕頭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入學及電腦隨機搖號錄取實施辦法》。
“辦法”中指出,為進一步規范我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以及《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辦法。今年我市所有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收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新生均應遵守本辦法。
“辦法”指出,市教育局將負責統籌指導全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制定實施辦法并督促落實。各區(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履行各自職責,保障招生工作平穩有序。具體做法是按照義務教育以區(縣)為主的管理體制,各區(縣)教育局自2020年起具體組織實施本區(縣)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電腦隨機搖號錄取工作,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自行組織電腦搖號。各區(縣)教育局建設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確保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現網上統一報名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等功能,推進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公開化、標準化、規范化和信息化。
“辦法”指出,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不得跨區(縣)招生,其面向本區的招生計劃由屬地教育局核定。有寄宿條件且確有跨區(縣)招生需求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其跨區(縣)招生計劃由區(縣)教育局根據學校近年生源分布、內宿床位數等情況,并結合區域內學位供求情況等進行初步核定后,報市教育局核準(市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直接報市教育局核準)。市教育局對經各區(縣)教育局初核的跨區(縣)招生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進行核準,并向各區(縣)教育局公布核準結果。
辦學層次同時包括小學和初中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應首先通過直升或電腦隨機搖號方式招收自愿報讀本校初中的小學畢業生,剩余的招生計劃應納入所在區(縣)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公開報名,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要在規定時間內登陸相對應區(縣)的“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按要求填寫學生相關個人資料及志愿信息,完成報名信息采集工作。
“辦法”指出,8月15日上午11時,全市各區(縣)教育局須在本區(縣)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同時公布學生錄取結果,已確定取得電腦隨機搖號錄取資格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錄取結果公布3天內應按時到錄取學校辦理注冊手續。“辦法”明確要求,逾期未注冊的學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任何民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隨機搖號確定錄取資格且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注冊的學生。同時,已經被民辦學校錄取而自愿放棄學位的學生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由所在區(縣)教育部門調劑到本區(縣)有剩余學位的公辦學校或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可按各區(縣)規定進行調劑錄取。
“辦法”中明確指出,汕頭金山中學南區學校初中一年級報名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工作由濠江區教育局負責實施;粵東明德學校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報名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工作分別由金平區教育局和龍湖區教育局負責實施。
(記者辛瑞玲)